第二十四章 决定
“她脸上画的妆太浓了,白得跟白骨精似的,我根本看不出来她具体长什么样子。”就算他看得清楚,也懒得去说,还是那句话,没必要赶尽杀绝,大家都是同行,也没必要把同行得罪个彻底,为自己引来麻烦。 冯继中揉了揉额头,无奈地说道:“欢欢,你再仔细想想,现在可不是说笑的时候。” “我没有说笑啊,救人,我可是认真的。”吴尽欢一本正经地道。 冯继中是拿他没办法了,一问三不知。他转头看向冯正雄,问道:“爸,你看?” 冯正雄沉吟片刻,看看腕表,说道:“时间也不早了,继中,你先安排人送欢欢和小喻回家休息,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冯继中答应一声,安排手下的刑警,送喻欢和吴尽欢回家,另外他还指派了两名刑警,藏在吴尽欢家的楼下蹲坑。 吴尽欢在杀手的枪口底下救了张志安,谁都不敢保证那些杀手会不会报复他,留下两名刑警暗中保护,他也更放心一些。 这次袭击张志安的杀手,显然是有备而来,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和线索,警方调查了十多天,什么线索都没找到,最后案子也只能暂时搁置,不了了之。 经过这次的事,在学校里,张彤对吴尽欢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改变。 以前她还只是好奇的偷偷关注吴尽欢,而现在,她则会主动去找吴尽欢说说话。 张彤对吴尽欢的改变,也让全班的同学大跌眼镜,人们想不明白,既是班花也是校花的张彤究竟吃错了什么药,为何会和曾经企图非礼她的吴尽欢走得那么近? 同学们,尤其是男同学们,看向吴尽欢的眼神,除了畏惧之外,又多了几分羡慕和妒忌。 而作为当事人的吴尽欢,却完全没有自己被周围人羡慕的觉悟,他对张彤的态度依然是疏离冷漠,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 这天放学,吴尽欢夹着一本语文书回家。 他没有背书包的习惯,所有的课本,大多都放在学校里,唯一一本能被他带回家去看的书,就是语文书了。 他夹着书,晃晃悠悠地刚走出教学楼,张彤一溜小跑地追上她,略带婴儿肥的小脸红扑扑的,好像两只熟透的苹果。 很诱人,让人很想去咬一口。吴尽欢坏心眼的腹诽。 “吴尽欢!” “有事?” “明天周末休息。” “嗯?”然后呢? 见他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黝黑的眸子上仿佛蒙起一层汪汪的水雾,朦朦胧胧,似真似幻,张彤的脸颊更红,她小声问道:“周末……周末你补课吗?”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我从不补课,也没那个闲钱。” 张彤哦了一声,下意识地说道:“如果你有不会的地方,可以问我,我教你。” 吴尽欢笑了,严格说起来,谁教谁还不一定呢!他随口应了一声:“好,我知道了。” 说完,见她还是走在自己的身边,他问道:“还有事?” 张彤愣了一下,才恍然想起什么,说道:“对了,明天我爸妈请你来家里吃顿饭。” 吴尽欢想了想,笑问道:“这应该是你妈的意思吧,肯定不是你爸的意思。” 即便他救了张志安的命,但他还是能感觉得出来,张志安依旧不喜欢自己。 张彤被他说得有些难为情,事实上,这的确是姜岚的意思。 她说道:“我妈说,这次欠了你这么大的一个人情,就算以前有再深的……‘误会’,这次也该化解了。” 说话时,她的声音越来越低,有些局促不安地偷眼看着身旁的吴尽欢。 当年在KTV里发生的事,直到现在她都清晰的记得,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忘。 当时,吴尽欢对她,是把情侣间能做的事都做了,只差最后一步。 以前这段过往,是她的心理阴影,拼了命的想要忘记,而现在,再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她反而有面红耳赤、心跳加速之感。 “对不起。”吴尽欢沉默许久,才憋出一句。 “啊?”张彤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我以前有对你说过吗?” “啊?” “不管怎么样,我都欠你一句道歉。”他重生在吴尽欢身上,继承了他的身体,也理应承担起他的过去,在对张彤这件事上,吴尽欢犯了很大的错误,向张彤道歉,也是理所应当。 张彤下意识地连连摆手,有些结巴道:“都……都已经过去了,当时,当时你也是喝醉了,不是诚心的……” 才怪! 当时吴尽欢是真醉还是装醉,他最清楚不过。 他嘴角扬起,突然靠近张彤,小声说道:“如果我说我当时根本没醉,而且就是诚心的呢?” 一瞬间,张彤的小脸几乎变成了一块大红布,从头顶一直红到脖子根。 见她这副样子,吴尽欢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张彤被他笑得脸色更红,她问道:“你喜欢我?” “哈?”她的问话让吴尽欢的笑声戛然而止,不解地看着她。 “只有对喜欢的人,才会做那样的事!”张彤板着小脸,一本正经地说道。 只有对喜欢的人,才会做那样的事。这话好像一颗炸弹,将他的回忆炸了出来。 三十年前。 非洲一座名为塞卜西的小城。 吴尽欢和百余名娃娃军奉命进攻这里。娃娃军里,最大的也没超过十八岁,最小的才只有八、九岁,当时的吴尽欢是十四岁,在娃娃军中,算是不大不小的年龄。 这场战斗,打得惨烈,百余名娃娃军,攻入城内时,已经折损了三、四十名同伴。进城之后,他们展开疯狂的报复,凡是在街上遇到的行人,一律格杀勿论。 他和十几名娃娃军负责进攻市中心的富人区,遭遇保安的疯狂抵抗。 趁着同伴们在正面吸引保安的火力,吴尽欢从侧翼潜入进去,他一个人,仿佛鬼魅一般,几乎杀光了富人区里所有拿枪抵抗的人。 之后他们冲进其中一座又大又豪华的宅子,男主人很年轻,只有三十出头,穿着笔挺考究的西装,似乎很有身份,此时却跪在地上不断的求饶,一名十岁左右的孩子走上去,冲着他笑,黝黑的脸上露出两排白牙。 嘭! 随着枪声响起,男主人倒地,AK47的子弹,在他的额前打出个拇指大的小洞,而在他的后脑,却留下拳头大的血窟窿。 吴尽欢在旁冷眼看着,没有同情,没有怜悯,只有惋惜,自己应该抢先打死他的! 女主人疯了似的尖叫,从屋子里面冲出来。吴尽欢抢在同伴的前面,揪住女主人的头发,把她硬拽回屋子里,狠狠摔在地上。而后,他对着女主人的肚子狠狠踢了两脚。 当时的她,好像煮熟的大虾,身子佝偻成一团。 他很清楚,他所在的娃娃军,都是亚美族人,而这栋房子的主人,则是土库族人,亚美族人一直坚信土库族人掠夺了他们的财富,霸占了他们的国家,甚至要对他们进行种族清洗。 亚美族人有多恨土库族人,吴尽欢再清楚不过。 如果他对土库族人表现出丝毫的心慈手软,那么他的这些同伴们,将会毫不犹豫的把他作为下一个除掉的目标。 他想活着,他只想继续活下去,就得比他的同伴们更狠更残忍。 看到同伴们陆陆续续地走进屋内,有的娃娃兵蹲下身形,用血迹斑斑的手把她和她丈夫的首级被割了下来,插在别墅大门的门头上。 很残忍,但比这残忍十倍、百倍的事,吴尽欢也经历过。 没有谁天生下来就是铁石心肠,都是被周围的环境硬逼出来的。 与之相比,张彤,乃至他现在所有的同学们,都过得太幸福了,幸福得如同一张白纸,从没见过什么是真正的黑暗,真正的人间炼狱。 “你怎么又发呆了?” 张彤看着目光发直、机械性往前走的吴尽欢,忍不住出声问道。 她感觉吴尽欢总会莫名其妙的发呆,现在是这样,在五福饭店时也是这样,还让她差点以为他在偷窥自己,占自己的便宜呢。 吴尽欢从汹涌而来的记忆中清醒过来,看着眼睛清澈透底的张彤,他笑了笑,苦笑,说道:“抱歉,明天,我去不了你家。” “为什么?”张彤又是失望又是不解地看着他。 吴尽欢说道:“明天我已经和朋友约好了。” “原来是这样。”张彤的神情有些落寞。 “以后有机会,我会去拜访的。” “恐怕,机会也不多了……”张彤若有所思地喃喃说道。 吴尽欢看了她一眼,没明白她这话是什么意思,但也没有多问。 傍晚,喻欢下班,吴尽欢从自己房中走出来,说道:“高三了,学习越来越忙,我打算住校。” 喻欢惊讶地问道:“欢欢,怎么突然想住校了?” “住校方便一些,可以省下时间看书。”他当然不能对喻欢说他打算去Y市做易货,说了喻欢也不会同意,只能以住校来做借口。 这段时间,喻欢能看得出来,儿子的确很努力的在读书。不过突然提出住校,她还是有些难以接受。她说道:“咱们家离学校又不远,上学放学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吧?” 吴尽欢早就想好了托词,他正色道:“主要是学校的学习氛围好,有不会的题,也方便问周围的同学。” 这倒也是。现在的高中课程越来越难,喻欢根本辅导不了吴尽欢,要说去补课,她也负担不起,就以吴尽欢的学校老师来说,补化学、物理的费用是每小时四、五百元,而且这还是便宜的,别的学校的学生过来补课,都是每小时六百元。 思前想后,喻欢觉得让吴尽欢住校也不错。她问道:“欢欢,住校要交多少钱?” “不用钱。” “啊?”住校还有不要钱的?喻欢还是第一次听说。 吴尽欢笑道:“班里有个住校的同学请病假了,这段时间都不住校,我正好住他宿舍。” “这样不好吧?” “没事,都是同学,没关系的。”吴尽欢三言两语的应付过去。 翌日,早上,吴尽欢和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去公园锻炼。 现在他已经不是人,身边多了两个小尾巴,孙凯和高航。虽说大多时候高航都在旁干看着,完全不参与。 练得差不多的,汗流浃背的吴尽欢和孙凯向坐在不远处的高航走过去。 接过高航递过来的手巾,吴尽欢擦了擦头上的汗水,问道:“格格,易货的事问得怎么样了。” 高航正色道:“我表叔说了,只要我们想做,到了Y市就有活儿干。” “什么时候?” “随时。” 吴尽欢想了想,说道:“好,我们周一就去Y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