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五章 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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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俩互相竖中指的男人, 莺莺不自觉地嘟了嘟嘴, 这么大年纪了, 还跟长不大的孩子似的; 起身, 收拾碗筷。 老道擦了擦嘴,把小猴子带上,离开了网咖,去了对面药店。 按照自家老板的要求,他每天得去药店转悠至少三遍,早上起来,先开书店的门,在打扫一下卫生,然后去隔壁药店问候一下昨晚睡得好不好,接下来再回来吃早餐; 中午午餐后,还得去看一下,看看芳芳有没有克扣他们的伙食; 晚饭后,纳凉结束前,还得去走一遍,给他们做做心理按摩工作,毕竟一个人住院住久了,很容易身心出现问题,得多需要一些关怀和爱护。 庆没动静,那俩小朋友还是没呼吸没心跳,每天乖巧得一比,芳芳都说了,从没见过这么听话的孩子。 “老板叫我去巡房啊,巡完A房巡B房啊…………” 老道下去了, 许清朗拿起身边的书, 道: “我再去找找,看看能不能发现其他线索,很抱歉,我毕竟不是专业干刑侦的,所以,不要抱太多的希望。” “找了半天就找出一个中指,你想让我抱多少希望?” 说完, 周老板又对着许清朗“凸”了一下。 其实,真正会调查也最会调查的人,现在还在药店里躺着,只是那位主儿不管她现在是装睡还是真睡,周泽都不敢去使唤她。 若是等什么时候,那仨乙等队的大佬能够收到自己手下, 呵呵, 拿月牙郑强他们几个歪瓜裂枣去换他们, 那可真的算是鸟枪换炮了。 但也只能想想而已,除非赢勾真的恢复到了当年实力的起码五成以上,且有了足够的应付仇家的上门寻仇报复的能力,否则这终究只能停留在自我意yin的层面。 等许清朗也走了后,周泽对那边正在给自己泡茶的莺莺喊道: “白狐还没回来?” 以前白狐再超然物外,饭还是要吃的,但每次都浅尝辄止,饭量也不大,似乎更多的只是一种对美食的享受,外加许清朗的厨艺还算入得了她的法眼。 “没回来呢。” 莺莺把茶杯放在了周泽面前。 “这样吧,你去看看,照着这个地址去。” 莺莺接过了地址卡片,有些疑惑地指了指自己,道: “这是林医生的家啊。” “是啊,嗯?” 周泽有些意外道: “我都没说,你怎么知道是林医生的家的?” “额…………”莺莺。 “去看看,如果林医生在家或者在医院的话,就回来。” “那白狐呢?” “岁她死哪里去了,无所谓。” “好的,老板。” 莺莺煞有其事地把地址卡片收起来,然后走到门口,站住,又侧过身,道: “老板,你确定真的让我去找她么老板?” “你还能吃了她啊?” “没有唉,其实我挺想找她学习学习的。” “学习?” 周泽有些好笑道: “你想从医么?我跟你说啊,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这一行啊,其实没什么意思。” “不是学医啊,我是想跟她学怎么穿衣服打扮,因为我觉得她穿丝袜很好看。” 周泽摇摇头,笑道:“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儿吧。” “那我去啦,老板。” “嗯,去吧。” 周泽走到椅子边,坐了下来,这还是电竞椅,之前网咖改造时留下来的,这个天儿,坐这个椅子还真有点热,周泽又是个喜冷不喜热的主儿,坐了会儿也就站起来,又走到了床边。 天已经黑了,今晚没月亮,风有点大,看样子是要下雨了。 周泽忽然眯了眯眼, 他吸了吸鼻子, 又闻了闻自己的衣袖, 鱼腥味, 似乎又来了。 周老板笑了, 情不自禁地伸手抚摸着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青铜戒指, 戒指里现在还住着一条河, “还真怕你不来了,乖,等着。” ………… “这人生病了,得吃药,这庄稼生病了,也得施药; 婆婆以前常对我说,这种庄稼其实就真的跟伺候孩子长大一样,你对它付出多少真心,它就能回报你多少收成。 别怕,问题不大,这药打下去啊,你再静养个几天,也就能恢复了。 整个书店上下,论恢复力,你说你第二,谁敢任第一啊?” 黑小妞一边打农药一边对死侍说道,像是个安慰自家孩子乖乖打针吃药的老母亲。 死侍面带微笑,依旧在土里,他的左脸位置还有一大片的暗斑,这是鱼鳞脱落留下的痕迹。 他是书屋的24H中央空调,空气加湿器,扫地机器人,蚊虫吞食者,风沙阻隔者,地热提供者…… 所以, 书屋遭受诅咒时, 他免不得首当其冲。 “不过老板这次也真是的,也不来特意看看你。” 黑小妞有些埋怨地说道, 像是个埋怨自家公公偏心的儿媳妇儿,大晚上地躺床上跟自家男人说着悄悄话。 “不过据说咱老板这次被埋汰惨了,身上都被那鱼腥味的汁水儿给淋了一遍,老板是个爱干净的人,估计真受不了。” 死侍只是平静地听着。 黑小妞是个话很多的人, 死侍又不是个不爱说话的人, 一个愿意说,一个愿意倾听,倒是绝佳的搭配。 “行了,我再去给老板送点儿果汁,他今天应该没什么胃口吃饭的,送点儿果汁给他开开胃; 下次赞种点梅子,老许说老板喜欢喝酸梅汁,我是真不晓得那种酸不拉几的玩意儿有什么好喝的。” 黑小妞收拾了东西就出去了,埋怨归埋怨,但该拍的马屁可不能少拍。 从蜡像馆出来,绕过公园,就走到了书屋这边,黑小妞没去书店,她知道老板现在在书屋对面的网咖住着。 等着过马路时,黑小妞回头看了看书屋, “啧啧,造孽哦,刚装修好没多久,家具还是新打的,就这么被糟蹋了。” 想着想着,黑小妞又摸了摸自己的口袋,这口袋里有张卡,里头没多少钱,但百八十万是有的。 早些年自己跟着婆婆种地时,婆婆偶尔也会特意种一些珍稀药材拿去换钱,也积攒了不少家底,其实他们平时需要花钱的地方真的不多,只要有块地,就能生活下去。 “我把这张卡给老板,老板会不会觉得我在拿钱侮辱他?” 黑小妞犹豫了一下, “算了,还是别画蛇添足了,老板也不缺这点钱吧。” “你好,请问大润发是朝哪边走的?” 一名穿着黑色羽绒服的男子走过来问道。 “大润发?哦,从这儿往前,再拐个弯儿朝左也就到了。” “好的,谢谢。” 男子对黑小妞鞠了一下躬,径直向那边走去。 黑小妞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这件短袖, 再看看人家身上穿着的羽绒服, 一时间, 她有些分不清楚到底是自己有病还是对方有病了。 深吸一口气, 把卡又收了回去, 提着鲜榨果汁, 黑小妞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表情, 恰到好处的矜持,不逾矩的谄媚,不过度的热情, 调整完毕, 保持着这个表情, 黑小妞向网咖走去。 ……………… 羽绒服男子的身影, 出现在了蜡像馆的门口, 他抬着头, 面色平静, 平静得像是一个朝圣者,带着一种病态的虔诚,这似乎才是他对生活对任何事物的一种态度。 但这种态度,却让人很是畏惧,因为这也代表着一种深刻到骨髓里的偏执。 “嘶…………” 羽绒服男子微微舒张着自己的身体, 撑开自己的袖口, 里头露出了一片片鱼鳞,这些雨里你都长在他的皮肤上,融入到他的身体之中,是他整个人的一部分。 鱼离开水久了,就会痛苦,他现在就有些不舒服了,但好在他擅长控制和压抑这种不适; 因为一直待在水里太无聊了,因为他最初其实也是生活在陆地上的人。 男子推开了没上锁的门, 蜡像馆确实不用上锁, 因为它不用担心有小偷进来, 隔三差五的,黑小妞还会在门口烧点儿纸钱,以应付躲避掉有关部门的检查。 所以说,蜡像馆和书店一样,算是这个闹市区之中少见的安谧场所。 羽绒服男子走了进去, 里面, 是一片开阔的菜地, 男子深吸一口气, 只觉得浑身舒畅,这里的空气,真的是太美好了,让人仿佛提前嗅到了春的气息。 这时, 一个脑袋出现在了男子面前的土地里, 紧接着, 死侍开始慢慢地“长”出来, 越来越高, 越来越大, 出现了胸口,出现了四肢, 变成了一个正常大小的人, 他站在了羽绒服男子的面前。 羽绒服男子面带微笑地看着死侍, 死侍以一种古井无波的神情回敬着他, 二人就这样相顾无言地对视了几分钟, 终于, 羽绒服男子率先打破了这种沉默, 他开口道: “哦尼桑。”(哥哥) 沉默, 又开始了, 这是一种无声的压抑, 仿佛四周田地里的植被也都感受到了这种氛围,开始把自己的枝干下意识地往下压低。 终于, 死侍继续用一种很平和地目光看着面前的男子, 缓缓地开口: “哦投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