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似馍似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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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人物一起吃饭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这不由得让人联想到巴菲特的晚餐拍卖,拍到后还得疯狂地炒作争取把这笔不菲的开销给赚回来。 周老板一直在心里告诉自己, 自己面对的是老道, 是那个喜欢摸裤裆安慰大妹子的猥琐老人, 但心理暗示并不是任何时候都会有效果的, 眼前的这位,和老道,简直是天壤之别,尤其是对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类似于天潢贵胄的气质,真的是很难让坐在其对面的人可以继续保持着淡定。 “但这事儿嘛,还是得看个运气,头顶上挂着一把剑,这日子,真是没意思得紧。” 末代叹了口气, 从桌下面取出了一盘子馍和其他配菜。 这不像是肉夹馍的吃法,也不是烤鸭的吃法,颇有种二者结合的感觉。 “整一个?” 末代取出一个馍,递给了周泽。 “按理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咱们呐,这是没法子,也不奢望前人去栽树了,咱也没那个受蒙荫的命; 但耐不住前人挖坑啊,这坑挖得还贼大,挖得贼讲究; 跳不过去,就一切作废,进坑喽; 这要跳过去,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啧啧。 怪只怪,咱生的年代太晚,他生得又太早,这坑挖得早,还真拿它没什么办法。” 末代像是老友见面说话吐槽一样,说了很多。 “按我说啊,当代人想当代事儿,当代人作当代的妖,你一个个早早化成飞灰早就不在了的人,凭什么给后世人画规矩去活? 真当自己是圣人,明烛万里,洞察千秋么? 呵, 估摸着, 就是手痒, 当代无敌还不过瘾,还想着画上个道道,和后来人再比划比划,生怕咱们不晓得他牛叉一样。” 末代往馍里放了肉, 很没形象地张嘴咬了一大口, 唇边有一些头发被咬了进去, 他还用手拨开, 一边宣泄着不满一边大口咀嚼着, 声音还很大。 许是这皮囊和气质实在是太好,所以这吃相居然一点都不让人觉得难看,反而觉得其洒脱。 说到底, 这真的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哪怕你贵为府君, 颜值也是无法或缺的重要一部分。 拿起酒碗, 末代抿了一口酒,砸吧砸吧嘴,继续道: “但这木已成舟,也没法子了,咱只能先八仙过海,先把这个坑给跳过去。 其实,早年那会儿,我是真没想到什么办法。 所以, 这府君当得,可真是没意思透了。 我这么优秀的一个人, 凭什么让我就只能活个两千年? 老子能活三千年,四千年,五千年,能把这当代活成另一个上古! 所以,那时候,没意思得紧啊,一想到我以后要忽然暴毙,做啥事儿都没什么滋味儿。 索性放荡玩耍,寄情山水。 谁晓得…………” 末代又咬了一大口肉夹馍,一边咬一边继续说话,谁晓得有食物残渣飞了出来,末代马上捂住嘴,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表示歉意, 而后专心致志地把这一嘴巴的食物给吃下去, 又喝了一大口酒, 这才继续道: “谁晓得后来碰到了那位菩萨,嘿嘿,我当时就笑了。 你晓得不,那帮秃………… 哦不,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人都帮咱挡刀了,得叫人高僧。 那帮佛爷,本是挨不到这一刀的,他们啊,忒嫩,也忒年轻,这还没轮到他们挨刀子的时候呢。 我呢,就比较倒霉。 这好日子没过多久, 前代的那些阿爹阿爷祖宗们享受完了,被爱戴完了,潇洒完了也舒坦完了, 得嘞, 就轮到我这个最小的买单了。 没这个道理,你说是不? 我这么优秀的一个人, 真的恨啊, 恨为什么生在这劳什子的府君家, 老子就算不做这个府君, 不做这个继承人, 凭老子的天赋, 只要给老子时间, 那座泰山上, 终究也是要换我来坐的。 到时候啊我爱继续叫它泰山就是泰山,爱叫华山就华山,峨眉山武当山背背山都行! 哪里用得着这么憋屈, 一上来就得被直接加上这么多年的寿命, 我真是谢谢我八辈子祖宗!” 末代把酒碗往桌上一放, 指了指碗口, 宛若将军临阵指挥, 道: “倒酒!” 小小的搬山猿猴马上再度搬起酒坛,小心翼翼地倒酒。 末代伸手摸了摸小猴子的脑袋, 小猴子腼腆地笑笑, 两只小眼睛里都是小星星。 周泽把小猴子脑补成了那个“管家”的形象,自己也觉得有趣。 “但没法子,谁让我运气不好,生下来就得当府君呢? 唉, 好在, 那位菩萨真是雪中送炭,及时雨。 他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他是聪明,是聪明得可以,但没法子,有时候,聪明人他干不成事儿啊,就说咱俩,那可是被一把剑一直盯着的人,这紧迫感,能一样么? 人还一直傻乎乎地做着成仙的天真美梦呢, 咱们啊,都快恨死这个仙人板板喽。” 末代端起酒碗, 大喝了一口, 似乎是寂寞太久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人可以倾诉倾诉,所以自言自语得不亦乐乎: “这事儿呢,就得这么办了; 这一遭坎儿,能不能过去,咱得看运气,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嘛。 他来了,咱就躲着; 他能找,咱能躲,看看到底是谁的运气更好。 化缘,化缘, 要是我和他真的是有缘无分, 他化到天荒地老也没个什么用。 就是不好意思,差点儿把你也给卷进来了,哥,我还是叫你哥吧,虽然按辈分,我该叫你大爷; 但估计你也不爱听‘大爷’这个称呼; 哥,咱也是听着你的故事长大的,搁现在,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咱也是你的粉丝,迷弟,对对,迷弟。 但哥你当年可真是太不讲究了, 当初你要是不拦着, 地狱这天既然要变,就早点变了嘛, 这要是变了, 哪用得着咱们现在这么难受? 反正早晚是一刀,还不如早点挨了干脆。 哥你呢,也不会陨落; 嘿, 说不定我家老祖宗爷子出来后,还能找哥你单挑呢。 哦,也对, 要是老爷子被哥你一巴掌拍死了, 好像也没我了?” 末代眯了眯眼,摇摇头, “这太复杂,理不清了。” “嘿嘿,要说这菩萨,还不是我最担心的,虽说咱一直以为自己是个聪明人,但那些不太蠢的其实也有不少。 真要一个个挨刀下来, 那把轩辕剑,砍到咱们前,起码得先见血个七八次吧? 咱都混成这样子了,这上刑场也轮不到咱们排第一排不是? 那些混账东西,可不都是和那只旺财似的,能做到那一步的,那一步,就是放在咱们面前,咱也懒得走的。 自己都不是自己了,那这还是活着嘛? 偏偏那些人,不算蠢,但也不算特别聪明,保不准他们最后被逼急了狗急跳墙; 所以啊,还是得小心点儿。 小日子过得清淡,但总归安稳。 闲来自去,安回逸返,有块肉有块馍,也就够了; 能踏踏实实地等到那一天, 刀下下来时, 咱就仔细地瞧着, 咱是否能躲过这一刀!” 末代说完后, 还下意识地把左手放在了自己的裤裆位置, 捏了捏, 随即装作不动声色的把手指放在自己鼻尖前嗅了嗅。 好吧, 找到熟悉的感觉了。 不过, 也没太毁形象。 毕竟女神也是要拉屎的,男身嘘嘘时也是要手扶的; 九成九的男生都在公共场所装作不经意间做过类似的动作, 毕竟有时候枪口卡壳了是真的不舒服。 “哥,您吃着,吃一口,放心,做菜前,我可是净手了的,再者,咱这虚虚实实,实实虚虚的,也不见什么干净不干净的说法。” 末代伸手指了指放在周泽面前的肉和馍。 周老板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 这肉, 是真香; 外加, 这还是府君亲自下厨做的东西, 哪怕这是一场梦,但至少味道做不得假吧。 周泽拿起筷子, 正准备下箸时, 忽然间, 先前一直没动静的自己体内的那一股力量开始复苏, 趁着自己一个不注意, 直接控制住了自己的身体。 “我艹!” 这一番变故让周泽有些猝不及防。 合着先前听人家废话时,你懒得听,躲着不出来让我受着对方的絮絮叨叨。 真要开吃时, 你就出来抢身体了? “铁憨憨,你别这么过分!” 周泽在心里喊道。 要是寻常的菜,真让了也就让了。 但天知道下次能再做这类似的梦得是什么时候, 而且万一人家改弹琴或者吹箫不做菜了呢? 然而, 赢勾却直接无视了周泽的反抗, 控制了身体之后, 先端起酒碗, 抿了一口。 “好…………酒…………” 末代“哈哈”一笑,撸起自己的袖子,露出了里面的一道新鲜的伤疤,上面还有残留的血渍。 “知道哥你嘴挑。” “好…………肉…………” 末代扯开自己胸口的衣衫,左胸口位置又一块血淋淋的伤疤。 赢勾的手,放在了馍上。 “好…………馍…………” 末代笑而不语。 凉亭下方, 山峰巍峨, 泰山山腰位置, 缺了几块, 似馍似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