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五章 火场里面的疯子
距离林诗诗被杨云认女,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了,这段时间里,林诗诗和杨云,一块去了躺夏城,寻找林夕。 可是,林夕却像是失踪了一样,没有一点音讯,怎么都找不到。 杨家别墅内,林诗诗失落的坐在客厅里,两眼无神的看着电视机。 杨云看到女儿这样,他也很难过,他叹了口气,说:“女儿,你不用太难过的,老爸…我…我会继续帮你寻找的,有那个叫林夕的消息,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 林诗诗双目无神,他怎么会不见了呢? 我、明明他就在夏城,一切都好好的,怎么会这样? 难道…林诗诗想到了一种可能,或许是自己给他的那条信息,是了,林夕应该也是爱自己的,在得知自己离开了夏城,他肯定特别伤心,以至于到处去寻找自己了。 不会错了。 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啊,林夕,你在哪里? 下一次见到你,我不会再自卑,我要堂堂正正告诉你,我喜欢你。 这一次,换我来照顾你吧。 “如果你可以找到林夕,我…我就喊你爸爸,所以…请你一定要多用心,好吧?” 林诗诗对杨云说道。 这是林诗诗目前,唯一可以拿出来,与杨云谈的筹码了。 杨云听了以后,特别激动,是啊,自己做了这么多努力,都没能让林诗诗心甘情愿的喊一声爸爸,但这次,林诗诗却主动这么提出,他似乎感觉到了希望。 “嗯。” 杨云对林诗诗点了点头。 杨云走出屋子后,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道:“给我尽全力寻找那个叫林夕的男人,找到的话,我有重赏。” “是,杨老板。” 对方回答道。 …再说李艳芳,那天等了半天,都没看到林夕上台去给杨云送那杯带糖的鲜奶,就找人去看了一下,结果发现,林夕已经走掉了。 为此,她还被上司吵了一顿,说她给杨云杨老板上鲜奶时,安排的不够及时,不重视。 李艳芳都快气死了,她知道,林夕没什么本事,肯定会在其他地方找兼职,所以,她也拖了很多朋友,把自己偷拍的照片给人家看,寻找着林夕,一旦发现他的下落,就要找机会,去狠狠羞辱林夕。 林夕知道林诗诗在伤城以后,当天下午,就通过一份兼职,赚来了一笔钱,离开了伤城,去了附近的永城。 他失魂落魄的走在路上,仿佛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是了,之前,他失败了,但寻找林诗诗,是他活下去的动力,是他努力的目标,但现在,这个东西不存在了,他也仿佛是没有了方向。 这天,他正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忽然听到前面有人很着急的喊道:“李老板,你不能去啊!这房子都成这样子了,你去的话,搞不好,还会受伤呢!” 林夕抬头,看到面前有一幢高楼,冒着黑烟,显然是里面失火了,下面有几个消防工作人员,正在用水枪对上面喷着。 有一个身穿西装的男人,正在着急的看着那幢高楼,他额头上全是汗珠,脸色也有些苍白。 在他面前,有很多人,把他围住,似乎是害怕他做什么傻事,在试图阻止他。 “不行啊,小薇,小薇她给我买的第一份肯德基,我吃完后那个桶还在屋子里,就摆在电视机旁边的柜子上,很有纪念意义,我不能失去那个肯德基桶啊。” 这个西装男难过的大喊道。 肯德基桶? 林夕想到了,林诗诗第一次请他吃东西,也是肯德基,那时,林诗诗没有什么钱,也不是杨云的女儿,但她用自己所有的力量,来表示对林夕的感谢。 林夕的内心颤抖了一下。 “唉,李老板真是不错啊,我听说,那个肯德基桶,是之前他和小薇两个人,都没什么钱,小薇第一次发工资,带他去吃的呢。” “是啊,我也听说了,李老板把那个肯德基桶,放在了电视机旁边的柜子上,每天都看着,回忆着小薇的好。” “唉,可惜了,小薇那次和李老板吵架,离开了永城,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李老板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现在小薇只留下这个给他了,他这么在乎,为什么有情人,总是不能在一块啊。” 嗯? 林夕听明白了,这个李老板,也和自己有大概类似的遭遇,也有一个很爱他的女人,带他吃了一顿肯德基,后来,两个人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在一起了。 一方,丢掉了另一方。 林夕很感同身受,他看向了着火的大楼,他明白,那个肯德基桶对于李老板来讲,有多么的重要。 “你让我进去吧!我家就在二楼,我家的门还没有关,我咬着牙快点跑上去,拿了东西,立刻下来,不会有事情的。” 李老板似乎是在哀求拦着自己的那几个人。 “那个东西,对我来讲,真的很重要。” 李老板要哭了。 “可是…李老板,你也看到了,这火很大,你还是不要进去的好,否则的话,你会被烧着了。” 那个人继续劝说。 而这时,一道身影忽然冲进了那栋大楼。 “嗯? 这是谁?” “出来!危险!你进去干嘛?” “卧槽!这小子咋回事啊? 赶紧去拦着他!” 几个消防工作人员冲了过去,但在大楼门口的时候,被吐出来的火焰给逼退了,众人没有办法,只好站在外边干着急。 “这…这个年轻人是疯子吗? 这么大的火,突然就冲进去了!” “对啊…他进去干嘛?” “这么大的火,他估计是要死了,唉,估计啊,是一个不想活了,轻生的年轻人吧。” 众人议论纷纷,可过了七八分钟后,一个浑身炭黑的年轻人,又冲了出来,大家一眼就认出了,这是刚才进去的那个年轻人,只不过这次,他的手里面,多了一个东西,是一个肯德基桶!他两手搂着肯德基桶,抱在怀里,似乎生怕火焰给伤害到了,他跑到李老板面前,气喘吁吁。 李老板惊讶的望着他:“小…小兄弟…这…这是我的肯德基桶!是小薇给我的…谢谢你…”林夕笑了下,把肯德基桶交给了他,说:“没关系。” “小兄弟,我叫李立!是恒定集团的老板,这样,你没什么工作,或则工作不如意,来恒定集团工作吧,我给你经理的职位,好好栽培你,表现好的话,我向你保证,半年,半年时间,我就给你晋升到管理层!” 李立激动的说道。 周围人听了,都羡慕不已。 “天呐!李立竟然这么拼!他平日里,不是最爱人才的吗? 今天咋也跟着走起了后门啊?” “你没听李立说吗? 让他进公司历练,半年之后才给晋升管理层的。” “卧槽!那也行啊!李立还说了亲自栽培呢,李立是什么人? 在咱们永城,那可是白手起家,把恒定集团给做起来的商家神话!有他带着,以后还不是前途光明啊!” “总之啊,这个年轻人赚了!” “血赚啊!” “早知道,我也拼出性命,去里面拿那个东西了。” 几个人议论纷纷。 是的,在永城,多少人都想和李立巴结上关系,林夕这次,可谓是走了捷径,只不过,林夕的本意,不是这个啊。 林夕笑了下,说:“不必了,我把这个给你拿出来,是因为我和你一样,也丢掉了自己最喜欢的人。” 林夕的眼神里面,涌现出一抹暗淡,他低着头,说:“总之,好好记住那个对你好的女人,永远不要忘记。” 林夕讲完后,推开众人,低着头跑着离开了这里。 他也不知道自己刚才为什么要冲进去那栋大楼,但绝对不是为了钱,为了职业生涯,非要说一个理由的话。 他丢掉了林诗诗,丢掉了那种希望。 他不想另一个人,也丢掉这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