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全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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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茜今晚没有回家,而是在寝室住的。 她两个室友回家了,只有一个室友因为离家太远,没有回家。 迟茜也没有出门,也没有去找曹修言。 这几天和曹修言在一起的时间有点多,两个人的关系也是突飞猛进。 迟茜喜欢曹修言,也知道曹修言喜欢她。 迟茜喜欢他,一开始是因为曹修言长得好看。 说好听点是一见钟情,难听点就是见色起意。 长得好看就喜欢,怎么了? 不过迟茜也没有说很迷恋,天下好看的男人多了去,也没必要每个都喜欢。 她喜欢的是曹修言陪在她身边的那种感觉。迟茜喜欢能给人安全感的男生,曹修言就有这样一种特质,他就算不说话,安静坐在那里,也会让她觉得安心。 帅的男生大多会让人没有安全感,有安全感的男生大多长得不帅。 遇到这样的,迟茜没有半分犹豫就开冲。 坐在书桌前,迟茜玩着ipad,刷着电视剧。 她最近在追剧,《琅琊榜》。 她很喜欢这部电视剧,甚至想和曹修言一起看。 “茜茜,你又在看剧呐?”迟茜的室友张可从卫生间出来,一把从她背后抱住了她。 “哎呀别闹,你要看一起呀,胡歌可帅了。”迟茜眼睛离不开屏幕,目不转睛。 “那胡歌帅还是曹修言帅?”张可调侃道。 迟茜佯怒,伸手在张可的屁股上拍了一记,道:“说什么呢,乱嚼什么舌根子。” 张可一下就不高兴了,从睡衣的兜里掏出手机,划开屏幕翻出来迟茜的朋友圈,道:“你不用否认了好不好,你看看你发的都是什么?” 迟茜小脸一红。 “我们来看看这条,‘江畔的风微凉,你的肩膀好暖’,啧啧啧,再来看看这条,‘今天看了《夏洛特烦恼》,笑死我了,某人却没有半点反应。是我笑点太低吗?’我的天还某人,你肉麻死我算了!” 张可嘲讽拉满,丝毫不顾迟茜的感受。 “别念了!”迟茜小腰一扭,就要去夺身后张可的手机。 张可一闪,就避开了迟茜的魔爪。 “要死啊你!手机摔了怎么办!”张可一边大喊大叫,一边躲着迟茜的攻击。 “摔了我赔!”迟茜霸气无双。 “要人命了啊!!”张可叫声几欲掀翻了房顶。 “你吼那么大声干嘛!信不信我把你胸前那二斤肉给捏爆了!”迟茜捂着耳朵,一边轻锤张可。 闹了一会儿,两个人整理一下被抓乱的头发,喘了几口粗气,胸口起伏不定。 “茜茜,我没跟你开玩笑啊。你跟曹修言真在一起了?”张可把贴在脸上的一缕头发别在耳后,一本正经。 “没有啊。”迟茜很大方。 张可有些诧异,瞪大了眼睛道:“没在一起你发那么多朋友圈,还那么暧昧?” “宣誓主权啊。”迟茜双手把凌乱的头发往后拢了拢,一个伸腰就勾起一个惊人的弧度。 张可眼睛看向迟茜胸前,目光有些直,同时有些嫉妒。 这腰胸比……不科学啊。 “发那么多朋友圈是想告诉我朋友圈里的那些人,曹修言是我的,别打他主意了。至于为什么没在一起……我感觉现在这种状态不错,而且还要进一步了解他,看看情况再说。” 迟茜甩了甩头发,又坐了下来,双腿交叉,手撑在了椅子的靠背,略有些慵懒。 张可作了一个深呼吸,试探道:“你是不是还没追到他?” 迟茜身子一僵,幽幽地看向张可:“我还是把你那二斤肉捏爆了吧。” 说着就站起身,朝着张可走过去。 “我错了茜茜!啊!!” …… 曹修言和许慎吃完夜宵已经快十一点了。 两个人还要从北门走回寝室。幸好这几天放假,楼下公寓不关门,不然他们俩还得翻窗进寝室。 他们楼下有一扇窗户常年是坏的,曹修言上一世没少午夜翻出去蹦迪。 这一路,许慎和曹修言讲了很多他想追秦佩学姐的计划。 曹修言觉得还不错。许慎长相不错,为人处世也可以,只要不是脑壳有问题,应该没什么问题。 其实曹修言有些佩服许慎,他应该是整个15届唯一一个追学姐的。 还是自己的助班,直系学姐。 上一世,曹修言他们那一届就没有学弟泡学姐的案例,倒是学妹被那些禽兽泡走不少。 好吃不过海味,好玩不过学妹。他的朋友把这句话践行得很好。 应该没什么问题,不然许慎上一世也不会换了八九个女朋友,个个肤白貌美大长腿。 这种小事就不用自己操心了,等着吃脱单饭就好了。 回到寝室后,许慎去洗澡了。曹修言看着群里五天前的那则消息,有点犹豫要不要报名。 新生演讲比赛,也是学院演讲队选拔。 他倒不是看重演讲队,他看重的是进入演讲队后能参加的两个很重要的比赛: 汉语口语大赛和中华经典诵读大赛。 以及搭上指导老师吴良,让他带自己参加教师师范技能大赛的机会。 这三个比赛,对于曹修言保研,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他并不打算入学生会,但是这个机会他想把握住。 他对自己演讲的能力还是有些自信的,上一世他就进了演讲队,受老队长喜爱,教了他不少演讲和朗诵的技巧。 同时,他还有一个bug:他知道这几年比赛的题目。 无论是演讲赛的题目,还是口语大赛以及经典诵读大赛的题目,他都知道。 上一世,他参加了演讲队,但是没有获得参加这两个比赛的资格,却以陪练的方式见证了这两个比赛。 重生者嘛,如果真的一点挂没有,那就真的乐色了。 他突然想起来,上一世迟茜也是参加了这个比赛。没准以后还能在比赛上遇到她。 好像还有一个…… 罗婕。 曹修言一想到四年后她站在讲台上用温柔的声音答辩的样子,就有些怦然心动。 真该是岁月静好啊。 曹修言喜欢长头发的女孩,但偏偏罗婕的短发模样,他爱了。 其实罗婕真要说起来,算不上惊艳。但是四年后,她身上那股子灵气,太让曹修言着迷了。 当时大一的时候罗婕跟他的关系还不错,怎么就后来失去联系了呢? 曹修言后悔不已。 真要打个俗套的比方,迟茜是曹修言心口朱砂痣,罗婕就是曹修言心底白月光。 一朵红玫瑰,娇艳欲滴;一朵白玫瑰,含苞待放。 罗婕……迟茜…… 曹修言皱起了眉。 他和迟茜只剩下一层窗户纸了,只要轻轻一捅,就能捅破。 但是……他暂时不想捅破。也说不清到底为什么,只是不想就这么快和迟茜确定关系? 难道是因为罗婕?还是上一世某个前女友? 曹修言搞不清楚。 按理说迟茜是上一世他的一个执念,迟茜能喜欢他,他应该很快和她就确定关系才对。难道是因为…… 上钩太快,没有成就感? 你好歹矜持点儿啊。 其实曹修言一直搞不清楚上一世他和迟茜到底什么关系。 说是备胎或者舔狗吧,那肯定不是。曹修言又没对她死心塌地,也没做过什么舔她的行为,只是在自己寂寞或者她寂寞的时候约出来吃个饭玩一玩。 “泡”友? 更不可能,曹修言和她也没摇晃过酒店的床,何谈“泡”友?何况曹修言女朋友没断过,不缺迟茜这么一个炮架子。 曹修言想了半天,想到后世一个稍微沾点关系的名词: 长期素“泡”友。 平时约会,去酒店也是只睡觉。不发生肉体关系,精神偶尔出轨。 反正重生了,什么滋味都得尝一尝。 红玫瑰白玫瑰的,我全都要。 可是开学一个月了,好像还没有跟罗婕产生接触啊…… 那就这次演讲比赛了。 曹修言更坚定了参赛的决心。 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发送到了演讲队的邮箱,参加这次比赛。这次参赛,不仅是为了罗婕,也是为了增加保研的几率。 搏一搏,赢了单车变摩托会所睡嫩模,输了…… 好像也没什么损失。 一个比赛而已,输了又不会死人,拿不到名次就拿不到呗,又不是指着这两个比赛获得保研名额。 就算保不上研,大不了考研—— 四年后的考研题目,自己可是知道的。 曹修言放下手机,冲着卫生间喊了一句: “许慎!你是不是在里面开冲了?洗个澡都能洗出欲望,你也太骚了吧?不放个毛片助兴吗?” “滚!”许慎隔着门,朝着曹修言怒吼。 这就是,该死的青春。 …… 而在迟茜楼下的一个寝室里,一个女孩穿着卡通睡衣,手里拿着一根胡萝卜,双脚踩在了椅子上,双臂抱着膝盖,整个人蜷成一个球。 咯吱咯吱。咯吱咯吱。 女孩啃着胡萝卜,每一口都不大,但却因为嘴巴太小的原因,两颊鼓鼓的。 “最喜欢还是啃胡萝卜了……为什么没有人跟我一样喜欢生吃胡萝卜呢?” 女孩自言自语,盯着电脑屏幕,似乎在犹豫什么决定。 “要不就试试吧。” 女孩把双脚从椅子上放下来,手指在键盘上敲击了一阵,点了屏幕上的“发送邮件”,又舒服地把自己蜷成了一个球,心满意足地啃了一口胡萝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