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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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京在李谦的酒庄里住了三天,实在是受不了他的没羞没臊,走了——其实单纯没羞没臊也没啥,她有时候也没羞没臊的,关键是谢冰在这儿呢,她就觉得尴尬了,再加上酒庄收购谈判的事儿,实话说她也根本不懂,也插不上手,到最后一想,得了,干脆走吧! 但事实证明,即便是白玉京走了,到了现在这种情况,想要独占李谦几天,实在是太难了,近乎没有可能。 因为廖辽随后又过来了。 她最近几年在欧美歌坛的发展情况越来越好,有李谦在,她尽管是中国人,在西方世界的传播中天然居于劣势,但架不住她始终是引领西方流行歌坛潮流的那一个,这就使得她的每一张专辑推出,总是能在全球范围内引起巨大的轰动,到现在,她已经是国际流行歌坛公认的超级天后。 一个歌手,三十来岁,阅历、情感、技巧、天赋,都正在最巅峰。 所以这几年,廖辽一直都特别忙,而且越来越忙。 她这个人,很奇怪,惫懒而又要强。如果当年李谦没有把她往欧美推,在国内以当初她的形势,估计很快就彻底达到巅峰了,而且不是她个人的巅峰,是整个华语歌坛前所未有的巅峰。如果是那样的话,估计随后她就要懒下来了。 但李谦把她推到欧美歌坛上去了,一下子她就又见到了更广阔的世界,见到了更高的高峰在哪里。 而且李谦这个大忽悠,当初他曾一再说,在音乐上,要致力于做两件事,一是把华语音乐、把汉语之美、把中国的民族之美,往整个世界去推,二是把欧美的好的东西变成养分,吸纳到中国的音乐里来,让中国的音乐变得更丰富、更饱满、更国际化——当然,说到底,第二条还是在为第一条服务的。 但其实呢,他这些年的工作重心,早就已经往电影上无限制的偏移了。 《梦回唐朝》之后,他已经超过两年没有发布新歌了,新专辑更是别想,于是,事情是怎么办的呢?他写歌,给廖辽,给玫瑰力量,她们作为明湖文化把华语音乐和华语歌手推向全球的排头兵,就努力的负责去做除了写歌之外剩下的全部工作——练歌、录音、宣传、演唱会,等等。 她们都成果斐然。 但是也都很累。 尤其是这样一来,李谦事实上是常年不在身边的,这就导致了另外一个情况——谢冰还好点儿,尤其是廖辽,变得特别独。 所谓独,当然主要原因是太忙了,没工夫跟原来的朋友有过多的交流,一来二去,朋友开始变少,但是呢,自己又必须咬牙硬撑着,继续去忙。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黏人。 忙的时候是忙,一旦闲下来,就特别想跑到李谦身边去,黏着他,恨不得吃饭洗澡跑步都全在一块儿,床事上也显得特别饥渴,颇有些需索无度的感觉。 说实在的,这也就是李谦既年轻,身体底子又好,平常还注意锻炼啊、喝着李妈和王靖露她妈、谢冰她妈她们给搜集来的各种十全大补汤之类的,这要是换个普通人,三天就能让廖辽磨掉十斤肉! 而如果是廖辽加上谢冰……李谦就撑了两天,就怂了。 休战! 结果廖辽一个电话打过去,第二天一大早,她在美国的厨师团队就赶过来了,也不知道她是在哪里寻摸的偏方,而且还是欧美的偏方,那帮厨师施展出了十八般武艺,给李谦做了法国的秘制红酒鹿排,还别说,很好吃,而且效果不错。 ………… 齐洁过来的时候,是廖辽亲自跟车去机场接的她,等到了酒庄,瞅个没人注意的工夫,齐洁脸上一副似笑非笑的模样,偷偷地问李谦,“你没被榨干吧?” 李谦现在估计见了谁都能低头认怂,但对齐洁,那是绝对不会。 人类天生如此,对于那些明知属于自己但偏偏还没到嘴的,最是眼馋。 于是他说:“今天晚上我过去找你,你试试?” 齐洁翻了个白眼儿,取笑不成,就干脆懒得理他了。 事实上她来到之后第一眼就看出来了,李谦瘦了——人还是很精神,但就是感觉面部线条整个瘦了一圈。 于是当天晚上,她拉上廖辽和谢冰一起喝酒,喝个差不多,三个人一块儿聊天聊到半夜,然后就在一个屋里睡了。 李谦总算是歇了一天。 ………… 齐洁其实是过来开会的。 她头一天过来,第二天,格伦夏尔和约翰·戴斯就从洛杉矶飞过来了。 现如今的“明湖——哥伦比亚”体系里的三大一小四个大头领,就聚在李谦的酒庄里,开起了碰头会。 而这个会议,是格伦夏尔提议召开的。 正好约翰·戴斯要过来欧洲开始主持《龙门客栈》在欧洲的发行工作,于是他也就一起过来,参加这次碰头会。 目前负责亚洲市场的明湖文化,负责北美市场的哥伦比亚,和在整个体系内处于辅助地位的,专门负责从明湖文化和哥伦比亚嘴边捡它们不吃的那块肉的东方梦电影公司,目前都处在很重要的一段时期。 讲真,在这个大的全球电影布局体系里,如果说李谦是国王,齐洁就是宰相,那格伦夏尔和约翰·戴斯就都算是一方的诸侯。 明湖文化完美地完成了对哥伦比亚的收购,并且因为格伦夏尔的复出上任,和齐洁采用的完全放权式的信任,使得哥伦比亚以最小的代价、最快的速度,度过了被收购之后的震荡期。 再加上明湖文化一口气砸了几笔钱过去,《黑客帝国》的发行也让哥伦比亚干脆利落地大赚了一把,内部也开始理顺了,重新崛起所需要的起步资金又是充裕的,于是,以格伦夏尔为首的哥伦比亚管理层,开始雄心勃勃。 当初说了是放权,完全交给格伦夏尔去主张接下来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的一切运作,齐洁也好李谦也罢,后续也没有表现出丝毫要插手的意思,那格伦夏尔当然不可能主动地把哥伦比亚那边的电影制作计划一件件的向明湖文化这边报批,充其量他们只是做好了计划之后,向明湖文化这边报备一下而已。 但是,在自己的计划之外,哥伦比亚还盯上了明湖文化这边。 所谓开会,讨论什么,格伦夏尔代表哥伦比亚的管理层,要求两件事:第一,哥伦比亚要求参加《黑客帝国》第二部的投资,从制片阶段开始,就要开始参加,第二,哥伦比亚那边要求李谦作为导演,在未来的六年内,负责为哥伦比亚执导两部商业电影——注意,他们是既要求分现有的果子,又要求李谦为哥伦比亚打造新的作品。当然,这一部分,他们同意明湖文化和东方梦也加入进来,大家分摊资金压力,也分摊毕竟存在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算盘打得极为精明。 但齐洁还没说什么,约翰·戴斯就首先表示了反对。 《黑客帝国》第一部是东方梦参与了投资的,就这一笔投资,就让东方梦大赚特赚,约翰·戴斯怎么可能允许哥伦比亚进来摘果子! 至于格伦夏尔要求李谦负责为哥伦比亚执导电影,约翰·戴斯则要求必须把东方梦电影公司考虑进去,也就是说,他们也要进来,参与投资。 因为通过《葫芦娃》,通过《黑客帝国》,李谦已经证明了他的执导能力——他不止是能够拍出在中国和泛汉语文化圈大卖的作品,他还能拍出在全球范围内大卖的作品来! 但对于明湖文化来说,就不是那回事了。 虽说哥伦比亚是明湖文化的全资附属子公司,赚了也是自家的,但两家公司毕竟是两家公司,各自都是拥有独立的财务系统的。 李谦就一个人,又不可能剖开分成两半来用,他去给哥伦比亚执导电影,就必然要在明湖文化这边减产,甚至干脆停产。而眼下的明湖文化,虽然已经培养出了一批足以在国内征战、且不输给任何公司任何导演的成熟的商业导演,但李谦就是李谦,少了他的坐镇,总是感觉底气不足的。 说白了就是,只要李谦在,只要他在持续的为明湖文化出产电影,他在带队,那明湖文化就可以吊打一切牛鬼蛇神,李谦要是走了,在明湖文化这边停产了,万一赵河、冯必成他们下部片子扑街了呢?怎么办? 这矛盾,简直不可调和。 格伦夏尔打越洋电话给齐洁,又写电子邮件沟通,齐洁当即表示,“明湖文化接下来有一系列的大型制片计划,李谦不可能走开去美国拍电影”,于是,格伦夏尔知道李谦到了法国,就决定直接飞到这边来——现在哥伦比亚也是你的资产,总不能真的丢手不管吧? 而齐洁感知到格伦夏尔字里行间的咄咄逼人与雄心壮志,虽说明知道李谦不可能把工作重心直接转移到美国去,但还是有些担心,干脆比格伦夏尔还早一天的飞了过来。 于是,三下里碰面了。